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校服采购招标公告
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,招标人为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概况
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拟就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。主要包含夏季校服、春秋季校服、冬季校服,学生约310人,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,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。
1.项目名称: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
2.最高限价:校服单价合价750元/学生(其中:夏季校服170元/套,春秋校服240元/套;冬季校服340元/套);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;
3.采购需求: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校服采购,详见采购需求;
4.供货时间:自合同签订后,60日内完成供贷并验收合格(由于季节原因,实际供贷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);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6.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。
二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
(一)满足下列条件资格要求:
(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;
(4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;
(5)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(三)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:
(1)提供近2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(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描件,格式自拟);
(2)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,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税收违法黑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(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);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(4)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、招标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;
(5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;
(6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三、投标报名、地点及联系人:
1.报名时间:2025年9月17日—2025年9月24日
2.报名地点: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院内。
3.联系人:徐国宏 电话:15651259990
四、其他事宜
1.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;
2.本招标文件中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,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,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;
3.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招标人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、补充或变更,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、补充或变更信息,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灌南县树人实验学校
2025年9月17日